12月30日,省防指会同湖州市防指成立考核验收组,对长兴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采取随机抽查的验收方法,确定镇村考核对象,并实地检查了长兴县本级、开发区及南庄村、杨庄村和煤山镇及煤山村、新安村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通过查看现场、翻阅台帐、电话抽查、责任人访谈等方式,对照考核验收标准逐项进行了考核评定。
经考核评定,长兴县本级、开发区及南庄村、杨庄村和煤山镇及煤山村、新安村Ⅰ类项目均为合格;Ⅱ类项目合格率分别为长兴县本级92.9%,南庄村88.9%,煤山镇96.4%、煤山村88.9%,均达到80%以上;开发区、杨庄村、新安村防汛任务较轻,Ⅱ类项目不作考核。考核验收组一致同意长兴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通过考核验收。
长兴被省防指确定为2015年必须创建完成的省内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县市区之一。该县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真抓实干,自加压力,全力推进,率先于2014年完成建设任务。省防指对长兴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别是高标准防汛仓库、避灾场所全覆盖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下阶段,长兴县将针对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坚持长效管理、坚持资源整合、坚持考核强化,全面深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体系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