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部署,全面防控和处置涉水违法建筑,长兴县自今年一季度开始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在全县范围内开始了整治涉水违建的集中行动。
按照“分类处理、严格管理”的要求,县水利局会同县城管、国土、海事、农业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联合执法,截止目前,拆除各类涉水违建码头145处,面积46000多平米;涉水违建房屋42处,面积8658.92平米;水源地保护区拆除、搬迁养殖场261处,面积16233.77平米;其他违建面积9000多平米。同时县水利局每月定期、每周不定期对各乡镇的涉水违建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时掌握动态,确保有效监管。
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近一年的整治和管理,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占用水域事件的发生,城乡河道、农村生态环境等得到了很大改善,“无违建”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