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利:
根据《湖州市2014年度各县区水利工作考核办法》(湖水发〔2014〕33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各县区水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请各县区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12月26日前将“考核评分表”、“2014年度县区水利工作总结” 、“工作证明材料和加分项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电子文件”报市水利局办公室,考核评分表可从湖州水利网“公告公示”栏下载。
2014年安吉县水利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4年德清县水利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4年南浔区水利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4年吴兴区水利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4年长兴县水利工作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