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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以学法用法促审批行为规范
    供稿:长兴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7日  ‖  查看421次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实践执政为民的根本保障。为了学好法、用好法,以法律的准则规范自己,以法律的威严提醒自己,以法律的利剑警示自己,近期,长兴县水利局行政许可科驻市民中心窗口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法律学习活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审批的工作水平: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切实从思想上提高对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

         二、思路上清晰创新。依法行政、正确用法就要体现人民为先的原则,要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前提。只有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将用法落在实处,才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审批上、统一到为广大群众服务上,真正体现规范、快捷、便民的服务宗旨。

         三、方法上科学有效。讲学法用法,就要注重实事求是,将法律理论和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将法律广泛适用性和实际的特殊性有机结合,将用法和人民利益有机结合。

         四、行动上严谨规范。在学法用法过程中,通过浙江水利厅网站着重学习审批中应用率高的《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相关水法律法规及权力清单等有关内容,并积极参加全省水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取得了每人100分满分的好成绩,真正做到了入脑入心,提高了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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