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兴县下发了2015年度全县水面保洁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水面保洁实施主体提前谋划、尽早准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于12月16日开始提前启动2015年度水面保洁工作。
通知同时对保洁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西苕溪、长湖申线、合溪新港、长兴港(城区段除外)、泗安塘(泗安、吕山段除外)、杨家浦港等6(条/段)通航的县级“河长”河道、大中型水库水面保洁工作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护城河、黄土桥港、和睦塘港等9(条 /段)城区河道保洁工作由县建设局组织实施;其余河道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乡镇(街道、园区)开展水面保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