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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基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行为人身有保障
    供稿:德清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日  ‖  查看436次  ‖  

         德清县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民生工程,由政府部门引入保险机制,参与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推出了惠及全县户籍自然人和非德清户籍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为投保对象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为在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人员提供赔偿和救助。

         德清县县防指成员单位县人保财险公司成功牵头德清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协调工作,专门成立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服务团队。该项工作的开展将推动基层群众参与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该县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据了解,新推出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由政府买单,全县49万人受益,年度保费为1.2元/人,保险标准为人身伤亡及残疾每人理赔最高限额50000元,造成残疾的按伤残等级按比例支持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每人累计理赔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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