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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水利局纪检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工作
    供稿:德清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8日  ‖  查看692次  ‖  

         今年以来,德清县水利局纪检组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聚焦主业、落实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工作落实。通过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年初,根据行业特点,及时向局党委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和建议,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借力上级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整合局组织、人事、财务、计划等科室力量,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有效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审计工作。

         二是强化纪律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党纪的学习和宣传,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重点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完善加强作风建设制度7项,新建制度3项。由纪检组成员带队,组织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检查40余次,及时查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3起,其中通报1起。

        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置。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每一个信访件都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今年已妥善处理信访案件23起。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问题,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就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四是加强廉政教育宣传,促进廉洁从政。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纪党规,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学习《浙江省水利行业“六个不准”规定》等。邀请县委组织部和县检察院反贪局领导作警示报告,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工程活动,利用工程例会进行廉政宣传教育,观看反腐警示片。对中层以上干部、重要岗位和重点工程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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