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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 节水型社会建设
    供稿:德清县水利局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8日  ‖  查看497次  ‖  

        11月24日,德清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德清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立足德清实际,结合“五水共治”,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建立覆盖全县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2015年末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87.2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8.7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4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15年末主要溪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71.4%以上,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达标率等考核指标全面达到市下达的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当前的主要任务,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围绕四大任务,通过各种保障措施,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推动德清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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