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吴兴区政府财政局出台了《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区财政支持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使用、分配细则,明确了区财政水利建设资金支持范围为主要用于全区范围内的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小型农田水利、河道清淤、应急加固工程、河道保洁、城市防洪建设、河塘堤坝加固以及防汛能力提升建设等建设支出。这是区财政首次从制度上保障区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与使用,必将对全区水利建设产生深远意义。
自2011年以来,吴兴区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多年来加大了对水利建设的投资力度,每年从区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每年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不低于20%;每年城市建设维护税安排不少于15%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