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来湖调研《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8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良仟、省水利厅副厅长连小敏等一行来湖,调研《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沙铁勇、副主任曹会明,副市长杨建新,局领导沈志华、龚丁等分别陪同。
在湖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老虎潭水库、安吉县杭垓镇缫舍村生态小流域建设管理情况,并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和安吉县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
自《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加大宣传贯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加快水资源利用保护工程建设,加强水库型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积极推进节水工作,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成效明显。调研组建议,围绕“打造生态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特色产业、构建和谐民生”的目标任务,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树立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等新理念,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要制定完善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科学性;要抓住骨干水利工程建设、饮用水源保护、节约用水、规章制度落实等主要环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效性;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水平,使水资源管理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