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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条文》第一期培训班顺利开班(组图)
    供稿:  ‖  来源:徐浩   ‖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30日  ‖  查看2761次  ‖  

    《强制性条文》第一期培训班顺利开班

        11月29日至12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一期培训班在湖州白鹭宾馆顺利开班,来自三县两区水利系统和市级单位的150名学员培训。市水利局副局长张树明、纪委书记金平鸽、市水利学会秘书长褚惠坚、局组宣人事处处长丁铮、局办公室副主任吴继国、德清县水利局副局长胡起炎、南浔区水利局副局长邱月根等领导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由市水利局组织,市水利学会承办。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水利学会理事长张树明在开学典礼上作重要讲话。《强制性条文》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其它公众利益及有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凡在水利水电行业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获得省水利厅颁发的《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培训结业证书》,将作为水利行业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和各类工程技术职称晋升、项目经理资格认证、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必备条件。
         此次培训班的主讲教师均由省水利厅确定,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原校长王经权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利工程系陈晓东主任分别对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文件、规划设计、勘探等作了细致而精彩的讲解,使学员们深受启发,获益非浅。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第二期培训班预计12月中下旬举行。


                                                     计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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