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全面实施河长制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健全城乡河道保洁和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严格考核”的要求,在湖州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制度。
根据湖州市目前河道管理体系,我市实施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覆盖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市、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各级“河长”,并成立市“河长制”办公室,与市生态办合署办公,市水利局等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县(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也相应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并制定严格考核管理办法。力求到2015年底,通过落实“河长制”,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市主要河道实现“三洁三提高”。
来源: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