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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制办来湖调研水文立法工作(图)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2年9月28日  ‖  查看507次  ‖  

    省法制办来湖调研水文立法工作


        9月26日,省法制办立法一处邬呈辉副处长来湖开展《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省水文局副局长张裕海、省水利厅政法处副处长陈丽雅等人陪同调研,市水利局副局长龚丁、局水政处、市水文站及三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察看了杭长桥、小梅口等水文站,详细了解我市水文基础设施和日常测报工作开展情况。并针对《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送审稿)内容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根据各地区日常工作情况,就条例中涉及的水文工作职责定位、保障机制和监测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与调研组交换了意见和想法。
        水文事业是防汛防台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文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情况,迫切需要制定并尽早出台我省水文管理条例。条例的颁布将对规范和监督管理水文工作提供法律支撑,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来源:水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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