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新举措保障拉动内需水利项目实施
围绕既快又好目标,贵州省水利厅日前下发文件,推出一系列举措,优化对拉动内需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的服务,以确保2009年3月份完成中央新增水利投资项目的建设。
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既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又不留监管死角,贵州省水利厅采取的办法是延伸监督管理服务网络。对单项建安工程量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充分发挥省级监管机构在地州市分支机构的作用,实施异地授权、就地监管;或充分运用计算机办公网络,实行网上监督管理;或由省级监管机构上门监督管理,以节约招投标活动的时间、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对工程建设交易的服务,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还尝试在各地州市设立分中心,努力实现更加便捷、及时、高效的交易服务。
作为促进项目实施的又一项重要措施,贵州省大幅降低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费及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主任李庆介绍说,以上两个方面的费用均需项目建设单位自筹,通过减少收费来减轻建设单位筹资难度,有利于促进项目尽快实施。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主动降低了有关规费收取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劳动定额测定费分别减收53.8%、50%。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信息服务费的收取,在降低20%标准的同时,收费对象由发布、获取信息的各方改为收获取信息的单方;对场地设施租赁费的收取在降低16.7%标准的同时,收费对象由招标投标各方改为投标方;向招标人和投标人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则根据单项中标金额调整优惠5%-30%。对建设单位缴纳的劳动保险费,省水利厅要求省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快速全额拨付给施工单位。
为提高水利工程招投标效率,贵州省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春节前,星期六、星期天均计入招投标工作日,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形市场服务平台相应加强工作值守,延长工作时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