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划四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26平方公里
2008至2012年,我国将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26平方公里,这是记者从水利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批复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2012年规划》中了解到的。
此次批复的规划中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共涉及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山东、安徽、河南、陕西及甘肃等12个省(市、自治区)的108个项目区,1052条小流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26平方公里。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原名“全国八大片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工程”,该工程于1983年开始实施,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安排专项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工程实施25年来,中央累计投入资金10.3亿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4.5万平方公里,建成了一大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为全国大规模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在我国生态建设中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分期规划、分期实施。
2003-200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已于2007年年底进行了竣工验收,此次规划内容是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的新要求,组织编制的,将作为近期工程实施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