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超计划用水征加价水费
记者从哈尔滨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获悉,明年1月1日起,年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社会用水单位,将全面推行计划用水管理。凡未按照规定标准施行计划用水管理的超计划用水企业单位,将依法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
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将在年用水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社会用水单位中全面推行计划用水管理。凡未按照规定标准施行计划用水管理的超计划用水企业单位,将对其依法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同时,对全市自备水源单位的取水许可证进行用水情况年审,凡未实行计划用水或受到两次以上超计划用水处罚的单位,一律取消其用水资格。
同时,哈市明年将力争城区节水总量超过190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水量超过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2%。
来源: 新晚报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