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对中国第十大水库管理
在二十七日举行的海南省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治工委、农村工委调研组提出建议,成立中国第十大水库——松涛水库管理委员会,以适应生态省建设的需要。
松涛水库始建于一九五八年,费时十年建成,是中国大型土坝工程之一。水库占地面积五十多万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发电、养殖、旅游的大型水库,涉及海南中西部及北部的白沙、儋州、琼中、临高、澄迈、海口等市县,担负着二百零五万亩农田的灌溉和南渡江下游市县近二百万人口、五十六万亩农田的防洪度汛安全,每年向海南西部的儋州、澄迈、海口等地供应四点五万立方米的生活和工业用水。目前承担水库管理职能的是松涛水库水利工程管理局,因管理权力有限而显软弱,越来越不适应生态省建设。
六月中下旬,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法工委,会同海南省法治办、省水务局、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组成调查组,就松涛水库土地权属、水库的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
调研组认为,松涛水库必须有一个容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机构来管理。为此,提出两个解决方案:
一是,建议成立松涛水库管理委员会,由海南省水务、林业、环保、渔业、土地、公安、旅游等部门,和白沙、儋州、琼中、临高、澄迈、海口等六个市县组成,常设机构放在海南省水务局,管理和执法过程中避开授权,减少推诿,提高效率。
另一个建议,是增加和明确松涛水库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职权,如行政审批的预先审查权、行政处罚的委托授权等,以及恢复松涛库区公安分局建制,配合管理机构依法开展工作。
来源:中新社海口九月二十七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