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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都市农民拿到“水权证” 20年内自主管水
    供稿:  ‖  来源:徐浩   ‖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7日  ‖  查看272次  ‖  

    湖北宜都市农民拿到“水权证” 20年内自主管水 

         9月14日,湖北省宜都市政府召开《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权属证书》颁发现场会,松木坪镇泉水垱村村民率先领到了证书。这是该市在探索小型水利设施改革路上迈出的坚定一步,也是农民继“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权证”后拥有的又一重要证书。今年年底前,该市将全面完成小型水利设施登记发证工作,69000多农户将陆续领证。20年的期限内,农户将自主管水。

        市水利局局长张卫民介绍,宜都市小型水利工程星罗棋布,小型水利工程有堰塘10221口、机电排灌站206处、灌溉用主渠道496公里、田间末级渠道2500公里等,工程控制灌溉13.73万亩农田。农村土地承包后,堰塘、河垱(坝)、泵站、渠道等小型水利设施处于无人管理、年久失修状态,长期带病运行,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破解这一难题,2005年,宜都市采取“产权受益户共有制”的改革办法,直接把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划归受益农户。市政府据有关法规,为农民统一制作颁发证书,把农民“水权”固定下来。截至目前,全市应改革的116个村,有114个村开展改革。共改革小型水利设施10687处,其中,堰塘8500口、河垱(坝)658处、泵站94处,渠道1435条(488.6公里)。已改革的工程占全市小型水利设施总数的81.4%,涉及7.5万户,受益的灌溉面积达到10.5万亩,占全市水田总面积的88.7%。改革有效地解决了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问题。这次登记发证,就是对前两年改革成果的巩固。

        在泉水垱村彭家堰旁,堰塘产权代理人彭传福说,有了这个证书,我们就像吃了“定心丸”,管好堰塘更有信心了。原来,这口堰去年划归给彭传福等8户人家共同所有后,政府补助3500元,他们自己每户投资投工合300元,对堰塘进行了整修,现在可装水3000立方米,18亩农田灌溉不用愁了。松木坪镇副镇长曾谊说,通过这种改革,全镇1300亩水田有了灌溉保障,今年全镇粮食比去年增产70万吨,将增收138万元,农民人均增收50元。

        宜都市的这一做法,扭转了过去小型水利工程“使用个个有份,管理人人无责”的状况,水利工程使用权划归到户后,农民视水利工程为自己的“责任田”,过去那种存不住水的“竹篮”堰经过整修,现在都装满了水。

        宜都市财政今年拿出190万元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民投资水利给予资金补偿,以此鼓励农民建水、用水、管水。农民在水利工程建设上投资投劳更加积极,水利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

        宜都市副市长卢斌给记者算了笔水账,他说,宜都共有1万口左右的堰塘,如果每口堰按2000立方米算,那么100口堰就有20万立方米,相当于一座小型水库的蓄水量。现在每口堰政府投入1500元,100口堰只需花费15万元,而新修一座这样的水库需要投入300万元,那么对于1万口堰塘而言,相当于新做100座这样的水库,效果十分明显。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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