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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电价8月执行
    供稿:  ‖  来源:张海涛   ‖  发布时间:年月日  ‖  查看1025次  ‖  

    浙江:新电价8月执行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11日电   从8月份起,浙江居民用电价格开始调整了。这几天来,浙江省物价局和浙江省电力公司接到了很多居民的电话,询问调整后的电价到底应该从几月份的用电量开始算起。

        浙江省物价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在国家发改委7月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浙江省居民生活电价的通知》中规定,“浙江省居民生活电价从8月1日抄见电量起开始调整。”

        那么,8月1日起的抄见电量到底是指哪个月的用电量呢?有的居民误把抄见电量当作了用电量,认为是从8月份的用电量开始执行调整后的电价。浙江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王文明说,这种理解是错误的,8月份的用电量不等于8月份的抄见电量。电这种商品与其他商品不同,人们先使用,后根据使用量付费。目前,浙江省电力公司对居民用电抄表一般都在每月上旬进行。城镇居民用电绝大部分是双月抄一次表,如果是在8月份抄表,那么所抄用电量就是指从6月份的抄表日到8月抄表当天的用电量。

        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浙江省电力公司规定,实行双月抄表并在8月份抄的用户,其中50%的抄见电量执行原电价政策,另外50%的抄见电量执行调整后的电价。

        假定某用户实行双月抄表,8月份抄见总电量为360千瓦时,则其中180千瓦时按照原电价政策执行,另外180千瓦时按照调整后的电价政策执行。王文明说,这基本相当于对6月份的用电量执行原电价政策,对7月份的用电量执行调整后的电价政策。

        在浙江的城镇居民用户中,一半属于单月抄表用户,一半属于双月抄表用户。假定某用户实行单月抄表,则该用户在9月份抄表时,所抄的是7月和8月的用电量,这两个月的用电量都执行调整后的电价。王文明说,调整后的电价政策,对这两类用户来说都是公平的。

        浙江省农村居民用电一般每月抄表一次,因此8月份的抄见电量是指7月抄表之日到8月抄表之日之间的用电量。(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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