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信息
    嘉兴57人食物中毒 一名3岁男孩死亡
    供稿:  ‖  来源:张海涛   ‖  发布时间:年月日  ‖  查看2712次  ‖  
    嘉兴57人食物中毒 一名3岁男孩死亡

    3月20日晚,嘉兴市中医院的医护人员正在全力抢救中毒者。(冯海军摄)

      新华网浙江频道杭州3月22日电(记者 方列)20日晚,浙江省嘉兴市发生一起57人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截至发稿时止,中毒的57名民工及其家属除一名儿童不幸死亡外,其余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3月20日晚,嘉兴市区城南街道南湖砖瓦厂发生一起民工及其家属急性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指挥抢救,看望中毒人员。市委、市政府组织卫生、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成立医疗救治组、事件调查组、现场勘查组和维护稳定组,全力开展各项工作。经卫生部门竭尽全力组织抢救,绝大多数中毒者已脱离生命危险。

     

      经有关部门调查,南湖砖瓦厂发生的民工及其家属急性食物中毒事件,系食用无证流动摊点出售的含有亚硝酸盐猪头肉引起。事发后,公安、工商部门快速查清亚硝酸盐来源,控制源头;立即开展以流动摊点为重点的食品卫生大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要求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制作并贩卖含有亚硝酸盐猪头肉的两名摊贩已被查获,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有关部门对整个事件还在抓紧进行深入调查。(完)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抓获了出售有毒猪头肉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新华社记者 冯海军摄) 

       相关链接:  嘉兴57人吃猪头肉中毒

      新华网浙江频道杭州3月22日电  四川安岳人唐某夫妇怎么也没想到,买回了3岁儿子爱吃的猪头肉,却从此与儿子阴阳两隔。

      3月20日晚,嘉兴市区某砖瓦厂的一些外来人员及附近农民,食用了路边熟食摊的猪头肉后,先后因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至当日深夜中毒人数已达57人,一名3岁的小男孩死亡。  

      病人今明两天出院

      经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到昨天晚上,入住在嘉兴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和中医院的患者病情已经稳定。在嘉兴市中医院的ICU重症监护室,还有6名儿童在接受治疗,另外,还有13名患者在住院观察,由于送到中医院的是发病较早的病人,病情相对比较严重。病情最重的一名13岁小女孩也已恢复神志。

      嘉兴市第一医院和第二医院先后收治了40多名患者,目前第一医院还有3名患者在住院观察,第二医院还有18名患者。医生估计,剩下的病人在今天、明天都能康复出院。  

      嘉兴全城检查无证摊位

      据病人自述,他们都是吃了当天从熟食摊上买的猪头肉后,突然开始腹痛、呕吐的。

      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后,出动了20多名监督人员,采集病人的呕吐物和吃剩的猪头肉,快速检测后,结果是亚硝酸纳大量超标。

      嘉兴市委、市政府领导马上赶到医院看望病人,并指示要全力抢救,稳定病情;迅速排摸有关猪头肉的情况,看是否还在其他地方出售,是否还有人食用;要求有关部门查清使用亚硝酸纳情况,对熟食摊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无证摊位进行检查和查处。  

      “毛估估抓了把盐”

      嘉兴警方迅速传唤了出售猪头肉的摊主,摊主熊某、李某是四川筠连县人,今年3月来到嘉兴后,见租房附近是砖瓦厂,厂里几乎都是外来人员,以四川人和云南人居多,于是在3月16日开始做卖猪头肉的生意。

      熊某说,他烧猪头肉的手艺是李某姐姐在电话里教他的,李某姐姐是在云南卖猪头肉的。他按照吩咐用盐和街头买来的硝将生猪头腌一下后再烧,用量是手抓一把“毛估估”。至3月20日,他一共卖出了11只猪头。  

      背景粘贴

      亚硝酸盐是一种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是工业原料,也用于食品加工。但亚硝酸盐含量过高的食品,人吃了之后会引起急性中毒。它能使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人摄入0.2-0.5克就能引起中毒,摄入1-3克就会导致死亡。误会食亚硝酸盐引起的中毒,潜伏期比较短,为1-3个小时。具体表现为嘴唇、指甲以及全身皮肤出现紫斑等组织缺氧状态,并有头晕、头痛、心率加快、恶心、呕吐等症状,常常因为呼吸衰竭而死。

      亚硝酸盐一般要72小时可以代谢完成。

                  
    上一篇: 马加爵被正式拘捕 昆明两律师将为马加爵作辩护
    下一篇: 浙江经历自1998年后的第六个暖冬年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