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水利完善招投标监管
为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招投标过程,今年开始,南浔区改变原本招投标程序由市统一监管的模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区水利局安排专人监管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针对所有水利建设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查关。
近日,南浔区水利局启动南浔镇三长南片圩区及长肆圩圩区整治工程招标代理,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验资审查备案,验证是否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审查造价工程师造价文件、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证明原件等,同时,在验证审查备案过程中,工作人员还通过区检察院查询招标代理行贿犯罪档案。一旦发现其有在建工程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等犯罪行为,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后,区水利局纪检组还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并与项目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此外,区水利局还邀请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评标过程,对水利项目的评标进行监督,并对相关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要件是否完备、条款是否得当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合同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
下一步,南浔区水利局还将成立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落实专人专管制度,强化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监督工程招投标的资质预审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的全过程。
来源:南浔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