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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兴区水利局三项举措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专项督查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6日  ‖  查看2427次  ‖  

    吴兴区水利局三项举措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专项督查


        一是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成立了“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强化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及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下设七人组成的办公室,负责具体专项督查检查工作。
        二是明确内容,专项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该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对项目实行过程中的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组将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检查方式,督促工程进度,加强质量监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的监督,突出项目设计变更中的程序规范。强化对工程转包的情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干部作风进行监督,确保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区)项目尽早建成,尽快发挥效益。
        三是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区水利局分四个小组分头开展监督,以确保时效和实际效果。第一组是山塘1组,主要对妙西镇的太仓坞、管坞、后坞、糠坞、塘坞、潘介坞和道场乡的勤丰等7座山塘综合整治项目开展督查。第二组是山塘2组,主要对埭溪镇的冲田畈、大湾、姜谷坑、钱坞、山坞、士侨坞和东林镇的黄芝坞等7座山塘综合整治项目开展督查。第三组是高效节水组,主要对道场生态药蔬微灌工程、东林生态茶叶喷灌工程、埭溪生态茶果基地微灌、妙西生态果蔬基地微灌工程等开展专项督查。最后一组是灌区组,主要对织里、环渚、东林等五个灌区改造工程开展专项督查。每个督查分组都确定了专门的分管领导、具体的督查工作人员和相关责任,以此确保了督查工作力量的到位。

    来源:吴兴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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