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水利局成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专项督查组
根据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办公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吴委办通〔2014〕74号)中关于“加强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区)建设的监督检查”的要求。吴兴区水利局决定开展“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区)”建设项目专项督查,并专门组建专项督查组。
该专项督查组将对该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对项目实行过程中的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组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检查方式,督促工程进度,加强质量监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的监督,突出项目设计变更中的程序规范。强化对工程转包的情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干部作风进行监督。确保该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区)项目尽早建成,尽快发挥效益。
来源:吴兴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