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水利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服务效能,德清县水利局全体机关干部以科学的工作方式、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优质的工作水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并郑重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工程建设,民生为本。积极推进防洪骨干工程建设,实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和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力争早日解决该县“南北夹击、东西矛盾”的防汛格局;加快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第三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3年任务基本完成,着手申报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生态水利工程成效初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实现村庄河道美化,水质净化;抓紧实施对河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联合公安,成立湖州市首个驻水库警务站,携手义工,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全县“43”万人民的大水缸的供水安全;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水利政策和防汛防台知识,面向群众公开管护责任主体、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行政审批,快速高效。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间和审批流程。实行“一条龙”办理、“一站式”服务,水利行政审批窗口负责受理、送达批文等工作,行政相对人只需在行政审批窗口即可办完全部手续,真正实现行政许可审批 “一个窗口”进出。加大行政许可公开力度,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材料目录、承诺期限、办理程序、申请表格及办理结果等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途径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查阅和填报。
三是水政执法,有报必查。凡举报的水事违章违法案件,接报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现场进行调查,并在查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举报人,遇特殊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加强水行政许可,强化取水实时监控系统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公开涉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县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
四是优质服务,规范快捷。坚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服务,做到有诉必办、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及时反馈,确保投诉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名投诉回访率100%。完善 “首问责任制”等相关制度, 深入开展好“返乡走亲”活动,在大力做好接访工作的同时,坚持主动走进基层,局领导和机关干部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全民治水良好氛围。
来源:德清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