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水利局积极开展“无涉水违建县”创建工作
为积极响应省市“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工作部署,长兴县水利局以创建“省无涉水违建县”为契机,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水拆违的“重拳行动”,从加强指导、加强督查等方面入手,配合乡镇(街道、园区)集中力量拆除一批占用河道、漾塘范围内,影响行洪、排涝、饮用水源安全和水工程自身安全的违法建筑。本次行动拆除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河道、湖泊、水库(山塘)、水利工程管理内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确保今年做好安全度汛保障工作。
据介绍,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梳理汇总。要求各地在5月10日前完成违章建筑的调查摸底和核实确认、登记造册,5月底完成数据上报;第二阶段为组织拆除。采取分期分批方式自拆,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拆整改的,由属地政府组织人员拆除,并做好洁化、美化、绿化等恢复利用工作,到10月底结束;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对完成拆除的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自查、检查,查遗补漏,对违章涉水建设形成有效遏制,进一步巩固拆违成果。
目前,涉及有“涉水违建”乡镇(街道、园区)中,已有吕山、李家巷等85%的乡镇完成了涉水违建的拆除整治工作。
来源:长兴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