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水利局“五抓”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吴兴区水利局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五抓”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一抓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施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平方公里,完成投资500万元。其中,道场乡、东林镇各0.5平方公里,妙西镇、埭溪镇各1平方公里。
二抓水资源规范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取水10万方以上大户实施在线监控,切实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杭嘉湖平原地下水禁采制度。
三抓非法侵占水域查处。区水政监察大队和高新区、各乡镇、环渚街道水政监察员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区水域、河道、水利工程等开展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四抓溇港保护工程。在去年出版《吴兴溇港文化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研,实地勘察,精心规划,对太湖沿线的溇港实施保护,为进一步挖掘吴兴溇港文化,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抓“三条红线”控制管理机制探索。探索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施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探索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强化节水监督管理;探索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管理。
来源:吴兴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