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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兴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1月2日  ‖  查看471次  ‖  

    长兴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2013年12月26日,浙江省水利厅在湖州市组织召开了长兴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气象局,湖州市水利局、市气象局,长兴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及项目各参建单位。会议成立了由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
        该项目位于长兴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个水位雨量站、6个雨量站、10处简易水位站、9处简易雨量站、16处自动雨量站改造,5个视频监控点,建立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和气象信息分析系统,改造县级会商系统,购置预警设备,编制1个县级、12个乡级、72个村级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宣传、演练和培训等。该项目的建成,进一步健全了防御山洪灾害的预案体系,提升了群众防御山洪灾害意识,切实提高了对实时水雨情、工情的监测水平和对区域内小流域暴雨预报的精度,方便了防汛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防汛动态,达到了更好地服务防汛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的目的,并在防御台风“海葵”、“菲特”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期间,验收委员会成员会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汇报,观看了监测预警平台演示,查阅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认为:该项目已按批复的实施内容完成了建设任务,通过了专项验收和初步验收,系统各部分试运行正常,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建立了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了运行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完成了竣工决算和财务审计,验收资料齐全,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来源:长兴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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