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水利局借力三项制度 助推水环境整治活动
南浔区水利局“转作风,走基层,抓末端”,依托三项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河道治理工作,全力助推水环境整治活动。
一是联系制度责任到位。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区、镇(开发区)、村三级联动。成立6个水环境整治指导小组,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局中层干部为骨干,全面负责各联系镇(开发区)的水环境整治工作督导;建立并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制”,将河长职责、河道情况、保洁人员及整治目标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232条重点整治河道,逐条审核落实“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查制度执行到位。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各指导小组每周至少两次到各自联系镇,抽查2-3个行政村的沉船打捞、河道保洁及臭水沟治理情况,实地暗访同步跟进,全面掌握各镇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各指导小组在关注联系镇(开发区)整治进度之余,充分利用开展本职工作的机会,注重对途径各镇(开发区)河道整治情况的检查,及时向有关指导小组反馈信息,形成对定期督查的有力补充。
三是考核制度措施到位。对各镇(开发区)河道清理情况的考核中,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平拟定考核标准,对沉船打捞成效考核综合考虑绝对数量、完成比率、打捞条件等各方因素;公正评定整治成效,河道保洁工作严格按照保洁要求进行季度考核,并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等级评定,凡被列为不合格的河道,一律限期整改;公开发布考核结果,沉船打捞通过南浔时报每周进行实时公布,河道保洁各季度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进行公布,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来源:南浔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