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河道保洁制度化方案出台
近日,德清县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德清县河道保洁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该县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轨道,为切实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巩固河道整治成果,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县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方案》的实施。一是明确保洁职责。实行统一管理与部门分工相结合,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乡镇(开发区)为河道保洁责任主体,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承担河道保洁相关工作。二是划定责任区。明确根据乡镇(开发区)行政区域来划分保洁责任区,其中跨乡镇(开发区)的河道,按行政区域界各自向对方延伸50米管理;左右岸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各自管理。三是明确保洁要求。对保洁内容、日常保洁成效、打捞物清运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保洁均予以了明确规定,确保河道通畅与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四是强化保洁安全措施。要求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做好保洁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规定了河道保洁员应遵守的各项安全制度,以确保河道保洁人员人身安全、作业安全,保证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方案》实施后,全县将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平原地区河道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山区性河道保洁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来源:德清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