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专程指导南浔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
近日,厅水利厅办公室结合强化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建设,针对南浔区小型水利工程多、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专程对南浔区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进行指导。
近年来,南浔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逐年加大,工程面广量大,为切实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难题,南浔区探索实施了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备案制。主要实施“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备案要求,凡参与区内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水利工程施工队,均需事先取得《准予备案登记证明》,方可参以招投标;二是明确备案要求,分河道清淤、堤防建设、农村机埠改造三个类别,明确相应的设备、业绩要求;三是明确考核管理,坚持优胜劣汰原则,严格年度综合考评,分别给予施工队伍延续、整改、取消等资格核定,实现施工队管理动态化。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备案制的推行,有助于提升施工队伍素质,规范招投标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厅办指导组充分肯定了我区在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管理的做法,并结合强化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水利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管理提出了建议、要求。
来源:南浔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