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
饮用水源保护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要求。吴兴区积极落实十八大报告精神,狠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该区水质得到不断改善。
据悉,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合理配置饮用水水源,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吴兴区及时公布了全区重要水域名录,其中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0万方以上的水库等八大类,并划定了吴兴区范围内老虎潭水库湖州饮用水源区为一级保护区,定性为控制减少生活、生产污染,限制开发的区域;划定了埭溪饮用水源区(老虎潭坝址以下到小羊山范围河道)和南横塘湖州饮用、农业用水区一级保护和二级保护的范围,严格按照《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污染水源的活动,非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不得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域。
此外,每年吴兴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水利建设目标责任书,对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也做了明确要求,区水利局也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具体指导和帮助乡镇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了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并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确保项目的组织实施。
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则依法统一规划管理,对库区植被保护,严禁乱采、乱开垦,减少水土流失。对饮用水源地做好禁示标牌、标语,严禁在水源地范围内游泳、垂钓、洗澡、洗涤等行为。每年以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相关法律宣传。对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的水域及沿岸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污染水源的情况,立即上报和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加强水源管理,认真做好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日常检测,严把质量关,使老百姓能真正喝上放心水、健康水。
为了防止污染,吴兴区政府严格控制保护区内新建有可能污染水源的项目,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网箱养殖和可能污染水源的放养家禽等活动;在取水口周围设置网片围栏,防水草等漂浮杂物流入,冬季每月两次、夏季每周喷洒漂白粉消毒;对饮用水水库山塘采取镇与村签订管理协议,以政府名义设立警示牌,积极探索科学净水方法,推广库区养鱼净水措施,并结合水库巡查员日常巡查,监督库区周围污染活动。通过制度建设,有效预防水源地的污染。
来源:吴兴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