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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评审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年1月16日  ‖  查看266次  ‖  

    安吉县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评审


        1月11日—12日,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评审团对我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进行评审,一致同意我县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评审。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县委书记单锦炎陪同,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树作汇报,副县长徐礼明参加评审会。
        与会专家通过现场考察,观看专题片,听取我县创建工作汇报,认为我县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创建过程中指导思想明确,建立了完善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并积极探索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路子。同时,安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制度健全、管护责任落实、基础工作规范、档案资料完成,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考评标准。
        王树在评审会上作表态发言。她说,评审团对我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这也是对安吉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和鞭策。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提升观念、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巩固品牌、强化提升。在领导层面、工作机构、机构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查漏补缺,并将水保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新要求,系统化、持续化、标准化推进该项工作。 

     
    来源:安吉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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