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加强矿山水土保持工作
自《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出台以来,近年来长兴县水利局与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矿山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有效的减少了矿山水土流失,矿山水土保持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主要做法:一是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按照规定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前置,在所有矿山申报过程中,得到认真贯彻落实,长兴县矿山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100%。二是加强矿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在每年年初,县水政监察大队制定巡查计划,每年每个矿山巡查不少于3次。平时和各个部门采取联合巡查等方式,矿山企业偷排漏排,弃土无序堆放等现象基本杜绝。三是严肃查处矿山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行为,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水政监察大队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拒不整改或者延期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共查处矿山水土流失案件2件,发放整改通知书10起。
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到位是做好矿山水土保持工作的关键。目前,长兴县矿山企业正按照边开发边治理的要求进行,矿山企业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水土流失面积,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12年,2家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企业申报省级绿色矿山,共有7家企业申报市级矿山达标企业。
来源:长兴县水利局
作者: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