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夹浦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水利局大力开展水环境治理
为了推动夹浦地区科学发展、彻底改变夹浦整体形象、极大改善夹浦地区人居环境,长兴县夹浦地区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在该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乡镇、部门、企业都积极参与了该项目整治工作,具体落实部门责任。形成了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多部门联合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工作局面,极大提高了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长兴县夹浦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于2012年9月开始,预计2013年底全面完成该项整治工作。其中长兴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对河道清淤、保洁工作,其清淤涉及53条河道,全长73.5公里。
为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能按时按质完成,给夹浦镇一个水清、岸绿、景美的人文居住环境。长兴县水利局综合运用河道清淤疏浚和保洁治理措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水利局积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人。(二)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河道综合整治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作用,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的舆论氛围。(三)强化督察考核,定期对河道进行监督检查,结合不定期巡查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相挂钩,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四)建立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设立奖罚制度,与保洁人员工资直接挂钩,并设置区块监督员和举报电话。
截止目前,长兴县水利局对夹浦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清淤已完成 15公里,岸坡砌石 2公里,同时为保持已整治河道的清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其已整治的河面进行保洁。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水利局上下同心协力、勇于创新、挑战机遇、争取在2013年底前完成夹浦地区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共建和谐的美好家园。
来源:长兴县水利局
作者:厉依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