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区水利局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备案制
南浔为典型的江南水乡平原,境内河流纵横,湖漾密布,河道总长2118公里,河网水面率为13.2%,小型水利建设面广量大、遍布乡间,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为切实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南浔区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
一是制度先行,注重宣传。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南浔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备案登记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凡参与我区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和洽谈承接工程业务的水利工程施工队,须事先到区水利局办理施工备案登记手续,取得《准予备案登记证明》。各镇(开发区)充分利用网络、通讯设备、宣传资料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备案登记的业务范围、条件要求等情况,提升群众和施工队伍认识,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准入、清出制度,为顺利推进备案制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阶段推进,分类管理。各镇农服中心、开发区政治处组织人员,就辖区内申请备案的施工队现场核对设备,确认其真实性,经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各镇农服中心、开发区政治处统一上报,从源头上杜绝施工队弄虚作假;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分类全面复核申请材料及设备情况,将设备进行备案登记,此次申报河道清淤、砌石护岸、农村机埠改造三类备案登记的施工队共有80家,经第一轮农村机埠改造备案登记年度集中复核,共有31家施工队取得该类别备案证明。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对备案登记在册的施工队伍负责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律知识等;同时,举办水利工程管理员培训班,对各镇、开发区水利员和区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针对水利工程巡视检查中常见问题,就水利工程管理操作实务与质量控制、水利工程施工技术与安全运行管理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施工队伍和工程管理人员各自职责,提升其专业素质与能力,确保施工备案相关人员责任到位,推动备案制长效良性运行。
四是严格程序,强化考核。通过报名申请、组织复核、网上公示、核发证书等环节,全力打造有经验、有设备、有技术、责任心强、信誉好、业绩优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施工队年度承接工程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市场行为、信誉等各方面进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合格的延续下一年备案资格;年度考评基本合格的给予警示,限期整改落实,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备案登记资格;年度考评不合格则取消备案资格。被取消登记资格的施工队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期满后方可再申请登记。
来源:南浔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