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镇村防御预案审查
长兴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属浙江省第二批实施县,浙水汛〔2011〕18号文批准了《实施方案》。对照方案要求,针对编制《长兴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2个乡镇的防御预案、72个行政村的防御预案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许智远副局长为组长、袁寸心总工为副组长的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抽调了水利设计所、防汛办等7名同志分4个小组开展编写工作。同时,召开乡镇水利员座谈会,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做到基础资料详实,编写规范,到3月中旬,所有预案已完成初稿。
3月19日,编制小组召集农水所、水文站等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预案审查会。对镇、村防御预案分别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对预案初稿提出了比较完善的修改补充意见,设计所将根据审查会的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后由乡镇按规定程序报批。山洪灾害防御方案的编制,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供了理论依据的同时,为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
来源:长兴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