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通过县政府审批
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部署,长兴县水利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长兴县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发展改革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长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市有关十二五规划要求,经多次反复衔接协调,并广泛征求各有关乡镇、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编制完成了《长兴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并于2011年12月15日通过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在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进一步与《湖州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按照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审批发布要求,我局将《长兴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审批稿)》报送县人民政府审批,现已顺利通过审核,予以发布。
来源:长兴县水利局
作者:程伟 王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