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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指导水利防汛工作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0日  ‖  查看529次  ‖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指导水利防汛工作


        4月14日,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副主任任金娥、陈志强、杨林官率县人大办公室、农环资工委等负责人视察指导该县水利防汛工作,副县长闻洪泉及政府办、水利、农业、林业、建设、交通、国土、供电、供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视察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德清排涝站一期改造工程(五闸)、德清大闸下游、洛舍大闸下游洛龙河,听取了县水利局局长方凯关于水利防汛工作的汇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
        视察检查组对水利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早谋划、早部署,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防洪法》和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朱法根主任对水利防汛准备工作比较扎实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增强防汛意识。德清的防汛工作,既要放到一个高度来认识,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要提到一个深度来剖析,深度剖析德清的防汛形势依然很严峻,这主要是由德清特殊的地理位置所决定的 “南北夹击,东西矛盾”所致。因此,我们要坚决克服“年年防汛不见汛,今年未必有大汛”的麻痹侥幸心理,要始终牢记两句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十防九空,不可有时无防”。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二要严格依法落实责任。要依照《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做到各类预案落实,预报预警落实,工程措施落实,保障措施落实;确保水库的安全度汛,确保地质灾害的防御,确保中心城区的防洪安全,从而实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三要确保督促检查到位。县人民政府行政监察部门要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要求,加强对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对导流港及洛舍大闸下游河道淤积问题,建议县人民政府要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治理。 
       
    来源:德清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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