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六项机制”强力推进河道保洁工作
近年来,长兴县一直将河道保洁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致力于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了六项机制,管理体系日趋完善,力促保洁工作走向规范化、可持续化,彻底改变了当地老百姓曾经形容的“大河一条线,小河不见天,船行一条缝,取水打个洞”的景象。
一是建立专管协调机制。成立了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由水利局牵头,财政、交通、国土、农业、建设、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指挥、协调、督促河道保洁工作开展。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也建立了河道保洁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负责辖区河道保洁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全县上下联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了《长兴县河道长效保洁考核管理办法》,明确河道保洁的目标任务:对河道全面实施长效保洁, 通过清垃圾、清水草、清障等措施, 巩固河道保洁工程成果,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每年年初,由县政府与各有关乡镇签订河道保洁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河道保洁范围和水域面积,乡镇主要领导为保洁工作直接责任人。目前,全县801公里河道保洁已实现全覆盖。
三是建立专项投入机制。近年来,县财政每年拿出155万元作为保洁基金,乡镇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随着保洁工作的不断深入,保洁范围不断扩大,2010年县财政保洁基金增至211万元。根据清理难易、清理面积大小,将保洁经费以奖代补形式发放到各乡镇。
四是建立市场运作机制。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保洁工作已逐步走向市场化。每年各乡镇政府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保洁队伍,使保洁队伍不断优化、稳定。至2010年,全县共有河道保洁队伍18支,平均每天投入保洁船只73艘、保洁人员217人。各乡镇给每个保洁人员配备救生器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
五是建立河长管理制度。自2008年起,长兴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河道长效保洁“河长制”管理,杨家浦港、长兴港、合溪新港、夹浦港4条主要入太湖河道由四位副县长任“河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辖区内主要河道的“河长”,各相关行政村负责人任协管员,并在河道显要位置设立告示牌,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共设置“河长制”告示牌113块,涉及河道191条、162个行政村。
六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长兴县水利局成立3个河道长效保洁督查小组,对保洁河道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集中突击检查,重点对河道边坡、水面、杂草及垃圾堆放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时整改。对多次发现问题的乡镇,年终取消以奖代补资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年组织4次视察,指导和督促河道保洁工作。同时,还制定了《长兴县河道保洁验收考核办法》,县河道保洁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每年对有保洁任务的乡镇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制订了详细的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分一次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一次性考核包括管理机制、管理经费、管理任务、台帐制度等内容;经常性考核内容为管理效果。并规定年终累计得分81分为合格,91分为优秀。每年评出保洁先进单位6个,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长兴县水利局
作者:余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