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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浔区水利系统组织学习《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09年9月22日  ‖  查看753次  ‖  

    南浔区水利系统组织学习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今年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南浔区水利局于近日组织全区水利系统工作人员学习了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此意见针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六大突出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的治理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一是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监管效果;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机制制度;四是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会上,南浔区水利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季泉兴指出:区水利系统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带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一是在深入学习中办发[2009]27号文件上下功夫。要带头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中央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筑牢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二是在深入查找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项目决策、项目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等关键性环节都是可能存在漏洞的重点领域,要结合本区实际,客观准确地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三是在推动突出问题治理上下功夫。要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并以此为契机,出台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来源:南浔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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