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专题 >> 财务审计
    湖州市水利局2014年部门预算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6月13日  ‖  查看6777次  ‖  

    湖州市水利局2014年部门预算


         一、湖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能是:
      1、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管理、指导低丘、红壤土的治理;制订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全市、跨县(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2、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参与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协助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参与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
      3、监督、审查、指导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河道、水库、湖泊的综合治理和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河道采砂;组织建设和管理治太水利工程等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域的重要水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5、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和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市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市水土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市水利局本级、市防汛防旱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文站、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市环湖大堤管理所和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管理处。
      二、湖州市水利局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说明
      湖州市水利局2014年收入预算462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54.81万元,占53.04%; 政府性基金拨款140万元,占3.02%;其他收入347.32万元,占7.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47.98万元,占1.04%;上级补助收入308.46万元,占6.67%;上年结转收入1329.71万元,占28.73%。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说明
      湖州市水利局2014年部门支出预算4628.2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01.61万元,医疗卫生113.67万元,农林水支出4073万元,其他支出1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29.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9.43万元,项目支出2248.61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300.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3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1.6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02.7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2.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40.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行政运行(款)681.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款)229.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43.1万元;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186.8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款)310.4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164.45万元,项目支出146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水利执法监督(款)1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水利执法监督的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款)67.66万元,主要用于下下属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45.16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水文测报(款)330.3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水文测报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93.05万元,项目支出37.3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农田水利(款)9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农田水利项目支出90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款)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水资源费安排的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88万元,比上年下降30%。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安排公务接待费52.46万元,比上年下降40%。主要用于上级兄弟省(市、区)来湖进行重大政策调研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比上年下降20%。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湖州市水利局2011年部门预算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