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局党委决定:
聘任张平同志为市水利工程队副队长(主持工作)职务,聘期三年,聘期自2017年3月16日起开始计算,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不再办理新的聘任手续;
免去邵建方市水利工程队队长职务。
湖州市水利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