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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水利局关于吴卫东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供稿:其他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8日  ‖  查看7007次  ‖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局党委决定:

    聘任吴卫东同志为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聘任刘静华同志为市水文站副站长。

    以上人员聘任期自2014年9月11日起开始计算,至2017年6月10日止。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不再办理新的聘任手续,试用期内享受同级领导职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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